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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组织开展全省公务员“廉洁高效先锋”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27 信息来源:公务员局综合处 浏览次数: 字号:[ ]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组织开展全省公务员“廉洁高效先锋”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当前,创先争优活动正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在活动中,全省公务员队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本职、提能增效、贴近基层、优化服务,公务员队伍的作风进一步改善,公务员队伍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推动浙江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意见》(组通字﹝201133号)精神,根据《关于在公务员队伍中深入开展之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浙创先发﹝201052号),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公务员创先争优活动中评选表彰一批表现突出的廉洁高效先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各级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已经获得省部级以上(含)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不再参加评选。副厅局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县处级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20%

  二、评选名额

  全省评选廉洁高效先锋”100名。评选名额原则上按照各市(包括所辖县、市、区)和省本级的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数额进行分配,适当兼顾平衡(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廉洁高效先锋的评选条件: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人正直,道德高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有较高的群众威信;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在活动中示范带头作用突出,成效明显。

  四、评选组织实施

  (一)评选表彰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省本级的评选推荐工作由省直机关工委具体负责。

  (二)各市和省直机关工委分别按分配名额及评选条件、评选要求进行等额推荐。拟推荐的对象要在本单位、本地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再行上报。推荐的廉洁高效先锋需征求当地纪检监察、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在各市和省直机关工委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评审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被推荐的廉洁高效先锋要填写《全省公务员廉洁高效先锋呈报审批表》(详见附件2,可点击“浙江省公务员局”网站下载,A4纸打印),并附上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A4纸打印)。上报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精练,手续齐全,由各级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盖章,一式两份,于2011831日前将评选推荐有关材料分别报送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同时发送电子文档。省委组织部联系人:蒋赟杰,电话:0571-87053645,传真:0571-87059040,邮箱:swzzbgwyc@163.com;省公务员局联系人:钱慧丽,电话:0571-87059949,传真:0571-87059934,邮箱:qianhl@zjhrss.gov.cn

  五、评选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原则和程序,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评选推荐的廉洁高效先锋要有突出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坚持面向基层,倾斜工作一线。推荐的廉洁高效先锋要向工作一线的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倾斜。

  六、奖励办法

  以精神奖励为主。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发文进行表彰,并授予浙江省公务员廉洁高效先锋称号,颁发证书,荣记三等功。

  附件:1.全省公务员“廉洁高效先锋”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全省公务员“廉洁高效先锋”呈报审批表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公务员局

                                          20116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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