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机构:省公务员局发布日期:2010-08-13 16:33:26访问次数: 字号:[ ]

关于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方志办公室《关于转发评选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94号)有关规定,在各地、各部门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全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民主推选,拟定杭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为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杭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贾大清同志为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0年8月13日至19日。

  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如对公示对象有异义的,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反映。

  公示受理电话:0571—87056150、87057592、87050716、87059945;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98号省地勘大楼(新楼)四楼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全省地方志系统先进评选推荐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8月13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