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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事业单位人员计划
受理机构: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行政中心2号楼3楼)
项目类型: 非行政许可
联 系 人: 房军
联系方法: 0571-87053132
服务对象: 事业单位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免费
设立依据:

1、人事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人事计划工作的意见》(人发发【2002】81号)第一条规定:省级人事计划部门负责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的编制及执行;根据事业单位不同类型实行分类管理,严格控制财政供给人员的增长。
2、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浙委办【2002】37号)第三条规定: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由人事部门核定人员和工资计划。对超编的人员,人事部门一律不予核认人员和工资计划,财政部门一律不予核拨经费。
3、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人事厅《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
4、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简化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人员计划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计【2001】240号)、《关于严格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浙人计【2007】314号)、省人事厅《浙江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防范虚报冒领工资问题的通知﹥(浙人计【2006】94号)。

受理条件: 用人单位须有编制空缺和岗位空缺。
材料明细:

编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1、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4

2、

省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批表

4

3、

用人单位名称及其编制数、缺编数和拟增加人数; 拟增加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专业、出生年月、户籍等);拟增加人员的来源渠道。

原件或复印件

1


 
办理流程:

省属各事业单位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公开招聘的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新增人员的填写《省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省人力社保厅审核。

流 程 图:
表格下载:
网上受理:
结果查询: http://service.zj.gov.cn/was/portals/bszn/index.jsp?type=sr/DxQ==&value=yqHIy8Gmyeexo8z8
监管措施: 投诉电话:0571-87057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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