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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
受理机构: 浙江省外国专家局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联 系 人: 奚灵平
联系方法: 0571-87051077
服务对象: 单位
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免费
设立依据: 国务院412令,外专发〔2004〕139号
受理条件:

向我省申请“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的境外组织,应在我省设有办事处,且需具备如下条件:
(一)法人组织;
(二)非宗教团体;
(三)具有推荐介绍外国文教专家的能力。

材料明细:

编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1

《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申请表》

原件

1

2

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申请表》

原件

3

境外组织所在地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原件

4

境外组织的情况介绍

原件

5

境外组织法人的简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原件


 
办理流程:
流 程 图: 办理程序示意图
表格下载:
网上受理:

http://service.zj.gov.cn/was/portals/bszn/index.jsp?type=sr/DxQ==&value=yqHIy8Gmyeexo8z8

结果查询:
监管措施: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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