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公布我省荣获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名单的通知
浙人发〔2008〕189号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工商联: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表彰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人社部发〔2008〕9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授予我省温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奉化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席、党组书记王继英同志“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从2008年11月起奖励晋升一个级别工资档次。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立新功。全省各级工商联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为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不断开创工商联工作新局面,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