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与开展人才市场中介活动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设备; (二)有不少于十万元的注册资本; (三)有三名以上熟悉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经人事行政部门培训合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符合法律、法规的章程和制度;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浙江省人才市场中介组织申请书》
原件
2
中介组织章程及有关工作制度
原件或复印件
3
办公及服务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4
验资证明
5
专职人员的有关材料(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社会表现情况及从业资格培训合格证明等)
其它必要的文件、资料和证明。
申请方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设立人才中介服务许可,由管理部门作出许可决定。
http://service.zj.gov.cn/was/portals/bszn/index.jsp?type=sr/DxQ==&value=yqHIy8Gmyeexo8z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