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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
受理机构: 省人事厅人才流动开发处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联 系 人: 刘家振
联系方法: 0571-87055240
服务对象: 人才市场中介组织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免费
设立依据:   1、《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受理条件:


1、招聘会的名称、内容必须与主办单位的业务范围相符;
2、有严密的组织方案、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出事件应急预案;
3、招聘会应具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和工作人员;
4、收费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5、具备国家和招聘会举办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材料明细:

编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1

举办招聘会申请书

原件

1

2

拟刊播的广告稿。

原件

1

3

主办单位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复印件

1

4

自有场所的房产证明或场所租赁协议

原件或复印件

1

5

组织方案、安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名册

原件或复印件

1

6

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的合作协议书

原件或复印件

1

 

办理流程:   将举办人才交流会申请报告、中介组织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预案等相关资料送交省人事厅→省人事厅派人实地考察→条件合格,颁发《举办人才交流会批准书》;不符合条件,书面通知申请人→主办单位收到《批准书》后到会址所在地的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接受这些部门的监督管理。
流 程 图:
表格下载:
网上受理:

http://service.zj.gov.cn/was/portals/bszn/index.jsp?type=sr/DxQ==&value=yqHIy8Gmyeexo8z8

 

结果查询: http://service.zj.gov.cn/was/portals/bszn/index.jsp?type=sr/DxQ==&value=yqHIy8Gmyeexo8z8
监管措施:

  1、与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批。
  2、现场勘查安全措施。
  3、对有违规行为或相关措施不到位的,及时纠正。
  4、人才交流会结束后十五日内主办单位将总结报审批机关备案。
        5、投诉电话:0571-87057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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