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会的名称、内容必须与主办单位的业务范围相符;2、有严密的组织方案、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出事件应急预案;3、招聘会应具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和工作人员;4、收费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5、具备国家和招聘会举办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编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1
举办招聘会申请书
原件
2
拟刊播的广告稿。
3
主办单位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复印件
4
自有场所的房产证明或场所租赁协议
原件或复印件
5
组织方案、安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名册
6
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的合作协议书
http://service.zj.gov.cn/was/portals/bszn/index.jsp?type=sr/DxQ==&value=yqHIy8Gmyeexo8z8
1、与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批。 2、现场勘查安全措施。 3、对有违规行为或相关措施不到位的,及时纠正。 4、人才交流会结束后十五日内主办单位将总结报审批机关备案。 5、投诉电话:0571-87057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