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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劳动保障厅2005年8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05-08-0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

 

 

办公室

1.举办全省劳动保障系统领导干部理论读书会;

2.做好建议提案整理和办结工作;

3.厅办公自动化系统公文流转项目论证。

政策法规处

1.召开全省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

2.根据劳动保障部的部署,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劳动法执法检查的前期工作。

3.总结验收全省劳动保障“四五”普法工作和做好省普法领导小组到我厅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4.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意见,提出全省劳动保障系统依法行政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计财处

1.组织实施全省社保基金管理大检查;

2.组织专家做好医保二期项目论证工作;

3.研究确定劳动保障工作核心指标体系;

4.做好杭州等三市劳动保障工作实绩考核评价。

劳资处

1.研究提出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

2.筹备召开全省劳动工资工作座谈会;

3.做好省重点提案办理工作。

就业和失业保险处

1.召开再就业扶持政策延伸和拓展工作座谈会;

2.做好全省“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活动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

培训处

1.做好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的筹备工作,下发职业技能大赛相关文件;

2.制订职业培训鉴定工作相关制度;

3.草拟《浙江省首席技师评选办法》和《浙江省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并征求各地意见。

仲裁信访处

1.做好省领导下访准备及接访工作。

养老处

1.制定规范完善“双低”养老保险办法的意见;

2.做好全省养老保险政策研讨会的材料准备;

3.召开省部属企业年金运作实务研讨会;

4.下拨困难县市省级调剂基金。

 

医保处

1.会同省级有关部门、联合杭州市,对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考核;

2.拟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准入法)目录。

工伤生育处

1.  出台《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管理暂行办法》

农保处

1.指导舟山市出台转产转业渔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

2.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在省审计厅《关于我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审计调查的综合报告》上的批示精神。

人教处

1. 做好《公务员》实施前的有关工作;

2. 做好上挂干部的有关工作。

机关党委

1.认真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及“回头看”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

1.  开展优质服务窗口调研。

监察总队

1.组织开展对打击违法使用童工行为的“春苗行动”的督查工作;

2.做好《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后与杭州市、省地税等部门的衔接沟通工作;

3.出台劳动保障举报奖励办法;

4.做好总队办公房搬迁工作。

 

劳动仲裁院

1.召开劳动关系确认案件处理研讨会;

2.开展劳动仲裁简易程序调研。

社保中心

1.会同监察总队做好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2.做好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对帐情况调查工作。

医保中心

1.配合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做好省级医保计算机二期工程专家论证有关资料的准备工作;

2.做好2004年度医疗保险征缴稽核工作,迎接部中心社会保险稽核督导检查。

职介中心

1.举办“雷博杯”网上人力资源交流会。

鉴定中心

1. 组织专家,征求与收集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技师考试的意见和建议

2.做好下半年全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工作。

 

技能教研所

1. 做好技工学校秋季教材发行工作;

2. 完成技校建设调研课题;

3. 落实全省技校创先评优工作。

信息中心

1.做好数据中心数据备份策略的制定和实施。

2.组织做好网站和办公系统平台建设。

3.搞好全省(市县)联网工作方案及有关准备工作。

 

劳科院

1.和谐劳动关系调研;

2.召开全省劳动保障宣传工作会议;

3.进行县市“十一五”规划调研。

宣教中心

1.做好“双证书”开考的有关工作。

200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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